中文篇名 |
論公司經營權爭奪下,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案──以泰山公司2023年發放現金股利縮水為例【本月企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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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Discussion on Cash Dividend of Contests for Corporate Control: Taking Taisun Enterprise Co., Ltd. Cash Dividend Reduction in 2023 as an Example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泰山公司於2023年5月間公告分派現金股利4元,然在經營權變天後,新任董事會改分派現金股利0.56元。如公司能彈性決定如何分派盈餘,的確有助於吸引投資,甚至使公司維持穩定之股利發放。但在公司經營權爭鬥中,發放高額現金股利可能為公司派反併購之防禦手段,然若現金股利事後縮水,似將造成數萬名股東之權益受損,其行為是否適法亦有討論空間,是泰山公司新任董事會如何透過法律救濟途徑保障股東權益,乃眼下當務之急。對此本文從公司法規定及現行實務見解進行相關分析。 | |
延伸學習 |
關於泰山經營權爭奪案涉及股利的發放一事,與泰山公司前董事會先前處分全家股份案是否有效,問題關鍵在於該案是否需經過股東會同意,應視泰山公司持有之全家公司股份是否屬於公司法§185I②所明定的「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而定。法院將如何裁判 ? 值得觀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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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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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0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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