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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個人所得稅申報注意事項──包含綜合所得稅及最低稅負制【本月企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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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篇名 |
Important notes for 2023 Personal Income Tax: Including Comprehensive Income Tax and Alternative Minimum Ta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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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閱讀核心 |
申報112年度個人所得稅,包含綜合所得稅及最低稅負制。在綜合所得稅方面,除112年度每人最低生活所需費用提高為202,000元外,自2023年1年1日起,年滿18歲即屬成年,在校就學且有所得之成年子女的綜合所得稅得選擇受父母扶養或獨立申報,對於高所得家庭而言,提前2年享有子女單獨申報之節稅利益;其二,112年度出售舊制豪宅推計課稅之認定標準修正,調低勞宅認定門檻;最後提及,基於實體從舊原則,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及幼兒學前扣除特別扣除額適用2024年所得稅法修法前之舊版規定。在最低稅負制方面,最大焦點為112年度所得申報首度計入個人CFC所得,每一申報戶之海外所得合計達100萬元者必須計入基本所得額,諸多應注意事項,本文將有陳述。 | |
| 延伸學習 |
申報個人所得稅,除了必須符合所得稅法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外,許多課稅範圍認定詳細條件及所得計算細節,散布在財政部另行發布解釋函令、標準或辦法之中,例如:個人計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等,納稅人及稅務從業人員每年應持續追蹤這些重要規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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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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