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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1906 (18期) 個人股利所得課稅新制與海外所得課稅的關係【本月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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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篇名

個人股利所得課稅新制與海外所得課稅的關係【本月企劃】

英文篇名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New Taxation System for Individual Dividends and the Taxation of Overseas Income

作者

封昌宏

閱讀核心

2019年申報107年度綜所稅時,個人股利所得可選擇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或採分開計稅,後者通常是高股利所得者的選項,但其若有大額海外所得,要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本文就個人基本稅額配合股利所得分開計稅的修正計算公式,以案例方式予以解析。

延伸學習

個人股利所得課稅新制施行後,對於有股利所得,同時又有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非現金捐贈等所得基本稅額項目之個人,必須考量所得基本稅額之因素,並非僅單純比較分離課稅制與設算扣抵制下營利所得之稅額負擔,即可計算所得稅整體稅負。

關鍵詞

分開計稅股利所得海外所得綜合所得淨額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1906 (18期)

起訖頁

033-040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52260962019060018004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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