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房地合一稅與贈與、繼承之相關規定探討【月旦時論】 | |
---|---|---|
英文篇名 |
Discussion on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Consolidated Housing and Land Tax, Gift and Inheritance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依財政部對繼承和贈與取得所頒布之解釋函令可知,依現行規定,贈與房地產日後出售所需面對的租稅負擔相當大,故於贈與前,應先評估後續處分時可能產生的租稅負擔,並利用重購退稅或自住房地免稅額等規定,做節稅規劃。 | |
延伸學習 |
房地合一稅制在「課稅範圍」與「個人與營利事業稅率差異」上規定,有關「取得日」與「交易日」均以「登記日」作為計算基準,這會導致45%與35%的稅率容易形同虛設,並在特定時間點,也可利用「登記日」的規定,將原先屬於新制轉變成舊制。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43-048 | |
出版單位 | ||
DOI | ||
QRCode |
| |
上一篇 | ||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