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董事報酬合理性之判斷──以Tornetta v. Musk案為例【月旦時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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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Evaluating the Reasonableness of Director Compensation: The Case of Tornetta v. Musk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2018年,特斯拉董事會為執行長馬斯克設計了一項極具爭議的激勵薪酬方案,要求達成極為嚴苛的市值與營運目標,並以「全有或全無」的方式提供鉅額股票選擇權。若全部達標,該方案價值可達558億美元,創下美國上市公司歷來最高薪酬紀錄。特斯拉在馬斯克領導下市值雖大幅成長,卻引發廣泛爭議。2024年1月,德拉瓦州衡平法院裁定該方案違反董事會對公司股東的忠實義務,而判決無效。特斯拉隨後啟動股東追認程序,希望彌補程序瑕疵,但法院於同年12月再次駁回,認為股東追認無法改變原本適用的司法審查標準。此案在公司治理、董事忠實義務與股東權利的界定上具有重大意義,對臺、美公司法實務發展都將產生深遠而長遠的影響。 | |
延伸學習 |
美國或我國法下,公司董事或控制股東並非不得與公司簽訂交易合約或訂立薪酬,但有義務不得剝削公司而犧牲少數股東利益。在忠實義務誡命下,公司董事或控制股東必須節制控制力,採取對少數股東最有利程序,避免法院事後諸葛檢視於商場上所為判斷。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44-051 | |
出版單位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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