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數位經濟下的跨境利潤分配【本月企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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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Cross-Border Profit Allocation in the Digital Economy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面對跨國企業在「數位經濟」下的各種利潤之移轉行為,財政部積極提出「跨境電勞所得稅規定」作為防治對策。其中,在稅基計算上引進「境內利潤貢獻程度」的概念,值得吾人進一步檢討其正當性。本文將對此進行規範性的評析,並提出個人淺見。 | |
延伸學習 |
跨境電子勞務交易之所得,依目前財政部見解,所得種類定性為營業利潤,並以「經濟關聯性」作為來源地判斷標準,再以「境內利潤貢獻程度」作為所得額計算依據。然而,營利事業所得應如何適用所得稅法第8條規定認定所得種類及來源地判斷標準,向為徵納雙方爭議所在。此外,電商適用租稅協定與否將影響其是否適用「跨境電勞所得稅規定」,亦有租稅中立性之問題。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35-042 | |
出版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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