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2012 (36期) 中國大陸房產法定繼承制度評析【國際經貿時論】
中文篇名

中國大陸房產法定繼承制度評析【國際經貿時論】

英文篇名

Analysis of Real Estate Heritage System in Mainland China

作者

蔡步青

閱讀核心

臺灣人民如繼承大陸房產,應依據中國大陸《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即中國大陸《繼承法》或《民法典》(未生效)關於繼承的相關規定;如被繼承人沒有遺囑、遺贈或遺贈扶養協議,應適用中國大陸關於法定繼承的規定,並依照房產所在地關於繼承登記的相關程序辦理。

延伸學習

近20年來,臺灣與大陸地區人民交流密切,許多台商在大陸地區經營事業有成,有許多的資金及不動產在中國大陸,當這些人發生繼承事實時,在臺灣的繼承人該如何去繼承大陸的財產呢? 因兩岸的繼承制度並不完全相同,本文介紹兩岸繼承制度之比較,供臺商實務上應用參考。

關鍵詞

中國大陸房產民法兩岸臺商繼承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2012 (36期)

起訖頁

091-104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52260962020120036011  複製DOI  DOI查詢

QRCode

上一篇

從非營利組織特性看財團法人【本月企劃】

下一篇

就特定事項發行複數表決權特別股【函令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