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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2304 (64期) 現行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下之銀行作業實務及角色【本月企劃】
中文篇名

現行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下之銀行作業實務及角色【本月企劃】

英文篇名

Practices and Roles of Banking Operations in Existing Contract Performance Guarantee Mechanisms for Pre-sale House

作者

蔡森益

閱讀核心

由於我國預售屋買賣之消費爭議頗多,政府為能保障消費者之預售屋買賣權益,乃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分別於1996年2月16日及2001年9月3日公告「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規範建商預售房屋之定型化契約。為保障消費者而設有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其大略分為信託與保證兩大類,除了同業連帶擔保以及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外,另外三項則為銀行辦理之業務。因其所面對的是先行墊付部分款項而未能同時取得不動產之特殊交易,鑒於採信託機制者,建商與銀行角色至關重要,故了解實務上建商與銀行(授信與信託同一金融機構)間往來方式,將有助理解於該制度所面對的能與不能。

延伸學習

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7條之1規定,當前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計有: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之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及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等五種。對於同業連帶擔保係由主管機關訂定相關之規範,另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於現行實務幾乎未見,故兩者與本專題較無相關,茲不予贅述。本文就銀行辦理之三項業務予以探討,對於同業連帶擔保及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值得再延伸學習。

關鍵詞

不動產開發信託預售屋價金信託土建融履約擔保機制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2304 (64期)

起訖頁

031-041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52260962023040064003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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