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從司法院釋字第709號解釋論都市更新人權與公益的競合──以地方都更新爭議案件為例【月旦時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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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Discussing the Competition between Human Rights and Public Welfare in Urban Renewal from the Judicial Yuan Interpretation No. 709: Taking Local Urban Renewal Dispute Cases as an Example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都更實施者「樂揚建設」於2012年聲請強制拆除「文林苑」不同意都更的王家,王家於是聲請大法官解釋,2013年司法院釋字第709號出爐,讓人權保障以及都市發展之調和進入了一個新的里程碑。2013年7月,遭苗栗縣政府為辦理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開發案以「道路設計、交通安全問題」為由徵收拆除建物之張藥房事件,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定縣政府徵收過程違反正當程序。臺北市的永春都更案,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新屋選配不公、建商提列之營建工程與風險管理費有疑慮等問題,市府上訴後,2017年最高行政法院仍判決敗訴。臺灣地狹人稠,面臨都市更新、危老重建、土地徵收,都市規劃在公益與個人權益的交織下,如何依法行政,乃成為重要的研究課題。 | |
延伸學習 |
都市社會土地的使用與鄰地有關,增加價值也是都市發展的結果,因此,應考量多數人之公共利益或部分個人人權受侵害,實為難解的問題。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除依大法官解釋內容,重新檢討相關法令不合理的地方外,都市開發規劃後續行政可能面臨之衝擊,都需要未來相關法規的修訂。然而,集體主義與個人主義孰輕孰重也正考驗時代變遷後,人民意識是否改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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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54-0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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