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前 言
我國近年來,經濟發展快速,投資者交易技術和策略日益複雜化且多元,企業所提供之財務資訊,也逐漸變得複雜及專業,然而在2007年起陸續發生安隆案(Enron)及金融危機,傳統舊式的查核報告因缺乏資訊價值而受人質疑,投資大眾紛紛要求提高資訊及揭露,為了強化會計師與財務報表使用者之間的溝通,國際審計準則委員會(International Auditing and Assurance Standards Board, IAASB)認為有修正之必要,而開始對其審計準則進行改革,於2013年7月25日發布修訂後之會計師查核報告(auditor’s report)草案,嗣於2015年1月15日正式發布修正之國際審計準則(International Standards on Auditing, ISA)「會計師查核報告」及其他相關國際審計準則,並規範該等準則自2016年12月15日開始適用,亦於2016年初增訂「會計師查核報告內溝通之關鍵事項」(ISA 701, Communicating Key Audit Matters in the Independent Auditor’s Report),以提升查核報告的品質。
我國在金融風暴後也發現許多公司帳目造假及財務報表舞弊之問題,例如:博達、太電、訊碟等案例,導致對投資大眾產生損失,對公司管理當局之信任打上問號,且對於公司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失去信心,為了防範此帳目造假的風氣產生,開始重視各公司編製財務報表的責任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因此,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審計準則委員會參酌ISA內容,並於2015年9月22日起陸續發布審計準則公報第57~62號,規範會計師應對財務報告形成查核意見責任,自2018年7月1日始於上市(櫃)的財務報告全面實施使用新式查核報告,增加關鍵查核事項(Key Audit Matter, KAM)段。
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審計準則委員會自2015年起參考國際審計準則有關查核報告之相關規定,大幅修正審計準則公報,並規定此公報皆於2018年7月1日起實施(亦得提前適用),然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卻要求上市(櫃)公司應於2016年度財務報告查核工作提前適用新式查核報告,故我國教育部為了與國際接軌,於2018年10月16日始修正長達27年未修正之「會計師查核簽證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財務報表應行注意事項」第7條第14項規定:「會計師出具之查核報告,應包括關鍵查核事項段」,故2018年會計師查核報告,眾多學校皆有敘明該關鍵查核事項段,雖各學校之查核報告皆已揭露關鍵查核事項段,而部分會計師出具之查核報告依舊以舊式觀念方式撰寫。
綜上所述,本文針對全國各大專院校2018~2019年會計師查核報告,探討會計師所出具新式查核報告增列KAM之部分,是否有達到各社會大眾期待。關鍵查核事項係會計師依專業判斷認為重要之部分,而會計師在新式查核報告適用後所出具之查核報告,往往發現會計師所挑選KAM時,會以舊式查核報告的觀念來挑選,列為關鍵查核事項段,以致很多學校的會計師查核報告中之KAM,把「收入」列為KAM,而「收入」對於每間學校來說都占有重大部分,學生所繳納的學雜費收入就會占整個學校經費來源,若只是按收入占比(比例)重大而列為關鍵查核事項,那麼每間學校的收入來源占比(比例)最高全部皆是學雜費收入,因此每間會計師查核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段皆會列出「收入」,那就失去審計準則公報所訂定KAM之原意,故本文將詳細探討私立大專校院實施KAM的結果。
貳、 蒐集關鍵查核事項流程
全國私立大專校院共計114家,自2014年8月7日起,扣除4家停招停辦,總計樣本數為110份會計師查核報告。
針對會計師查核報告之樣本資料進行分析,將各學校分類為五大類,分別為一般大學、科技大學、技職校院、宗教研修學院及專科學校,依各學校分類來分析各會計師事務所所簽證之查核報告,分析如下:
一、以會計師事務所分析角度來看,2018年及2019年各私立學校所委託由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簽證的比率不高,大部分為非四大事務所簽證。
二、而這些各學校分類當中,一般大學委託四大事務所有18家為最大宗,而其他分類的科技大學、技職校院、宗教研修學院及專科學校相對委託非四大事務所居多,2018年62家、2019年63家......(閱讀全文請參考月旦會計實務研究或月旦知識庫)
全文刊登於月旦會計實務研究,第58期:經營權的爭奪型態與防範對策 訂閱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