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緒 論
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 Board, ISSB)於2023年6月正式發布永續揭露準則第S1號「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及第S2號「氣候相關揭露」。國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也規劃採分階段方式推動,接軌國際準則並提供投資人可信賴之永續資訊;初步由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於2026年開始採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編製永續資訊,2027年對外揭露(金管會,2023)。另外,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也自2023年10月起執行過渡期,並將於2026年開始課徵CBAM憑證,再加上美國清潔競爭法案(Clean Competition Act, CCA)等措施,預期將對全球產業帶來不小衝擊,因此低碳轉型與落實氣候行動,已是企業永續策略的共通性重大主題之一。
我國政府為了因應前述國際減碳趨勢,協助企業於國際供應鏈占有一席之地,已於2023年初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將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訂定為2050年淨零排放;同時持續強化氣候治理,也明定碳費徵收、繳納及核算等相關作業(孫彬訓,2023)。另外,環保署委託金管會指定由證券交易所主辦成立「台灣碳權交易所」,將在今(2023)年8月7日隆重開幕,主要營運項目包括國內碳權交易、國外碳權買賣,以及碳諮詢(戴瑞瑤、魏喬怡,2023),期能透過為碳排放定價,促進企業實質減碳的經濟誘因與積極行動。
綜合上述,國內企業不論是已受到法規規範要求,或是國際供應鏈客戶的要求,甚至是自願性的倡議等動機,陸續推動碳盤查機制。另一方面,企業也是希望透過低碳轉型的具體實踐,未來可創造組織更高的價值創造力及競爭優勢,因此導入碳盤查為首要基礎工作(陳盈州,2021)。本文延續第67期〈低碳轉型決策(一)──導入組織溫室氣體盤查〉,接續介紹個案公司如何應用作業價值管理(Activity Value Management, AVM)於減碳行動。將AVM與碳盤查加以整合應用,除可依公司研產銷流程及管理決策需求客製化產出所需報表,掌握碳排放熱點外,並可進一步辨識高碳排關鍵熱點(果)與作業活動(因)之間的因果連結,據以制定減碳對策及設定目標值,並在執行過程中持續監控與定期檢視執行成效,讓企業的減碳行動落實於日常營運程序中,逐步朝向低碳轉型並達成各階段的減碳目標,同時也可作為第下一年度持續推動改善方案與成效監控的基礎,亦可作為產品碳足跡計算基礎,或是從產品研發設計、製程設計與操作方法的設計源頭,來擬訂相關綠色管理決策(Yang, Hu, Wu, & Zhao, 2018)。
貳、個案問題緣起與前情提要
個案公司長期致力於光學技術的開發,可應用於液晶顯示器(TFT-LED)之導光板,為液晶顯示器之關鍵性零組件,公司目前主要產品應用在車用顯示器導光板,是汽車產業價值鏈的重要成員。高階主管幾年前已察覺未來電動車市場龐大的潛在商機,因此陸續投入車用LED頭燈的開發,及奈米級微結加工技術的不斷改良精進,來提升LED的使用效能及能資源的耗用,除可迎合全球高度環保意識外,也能達成降低車輛照明燈具成本,提升長期競爭力。
公司已於2022年底成功導入碳盤查,並取得外部獨立第三方的查證聲明,同時也針對內部稽核,或是第三方查證過程所發現容易忽略與計算錯誤的地方,整理成內部相關文件紀錄,作為公司後續年度盤查或執行內部稽核時須特別留意之遵循指引參考,除可降低盤查過程中的錯誤機率外,並可提升盤查數據品質的可靠度。後續在輔導老師與研究團隊的協助下,個案公司也進一步將碳盤查與AVM加以整合延伸應用,擴大碳盤查潛在效益。【圖一】是應用AVM於減碳行動持續改善循環圖。

全文刊登於月旦會計實務研究,第68期:家族傳承重要議題──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訂閱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