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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7
企業併購時,併購方支付溢價以取得被併購方之無形資產或商譽時有所見。實務上,公司就併購之合理商業目的、併購成本及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提出證明文件,填附「商譽核認檢核表」者,即得依企業併購法第40條規定,於15年內核實認列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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