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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0
110年7月1日施行的房地合一2.0所得法修正案,目前最爭議的問題,乃是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項前段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之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之價值
2021/08/23
房地合一稅2.0在110年7月1日施行,其中最爭議的問題乃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的規定,將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之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之價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係
2021/08/16
2021/06/28
房地合一稅105年1月1日施行後,對於不動產的短期投資獲利課以較重的35%及45%的稅率,且取消土地交易所得免稅的適用。然而,仍有投資人以各種不同的交易模式來規避房地合一稅的課徵,其中一種就是將不動產證券化,再以出售有價
202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