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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財政部於2021年12月7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增訂第2、3項,定明自2022年1月1日起,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不予給獎;已領取獎  
2024/06/27
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1、7項規定:「Ⅰ.因適用法令、認定事實、計算或其他原因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納稅義務人得自繳納之日起10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  
2022/06/09
稅捐稽徵法第28條於2021年經立法院三讀修正後,將納稅者溢繳稅款退稅請求權期限,由5年延長為10年;但亦同步調整因政府機關核課錯誤,導致納稅者溢繳稅款之退稅請求權時效,由「無期限」縮短為「15年」。有立委認為,政府課稅  
2021/06/10
於2021年4月15日,行政院院會通過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修正條文共計27條,對於稽徵、核課救濟與處罰都有大幅度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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