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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208 (32期) 以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之探討【月旦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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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篇名

以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之探討【月旦時論】

英文篇名

The Discussion on Paying Estate Tax in Kind using the Reserved Lands for Public Facilities

作者

吳鳳琴

閱讀核心

公共設施保留地係指都市計畫劃設為道路、港埠、綠地、學校等用地,留待將來由政府取得,且非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的土地,因使用上受到限制,故市價通常低於公告現值,且有相當多的租稅優惠,本文乃就以「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所產生之相關問題予以探討。

關鍵詞

公共設施保留地實物抵繳遺產及贈與稅遺贈稅既成道路

刊名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期數

202208 (32期)

起訖頁

032-039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70692572022080032004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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