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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508 (68期) 孳息或本金他益信託保留受益人變更權之課稅爭議【月旦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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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篇名

孳息或本金他益信託保留受益人變更權之課稅爭議【月旦時論】

英文篇名

Tax Controversies over the Right to Change of Beneficiary in Third-Party Trust

作者

賴永發陳月秀

閱讀核心

信託是近年頗受矚目的傳承工具,預先成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之信託契約,可善用他益信託中延後移轉財產時間點的優點。但他益信託契約若有保留變更受益人或受益人異動權約款,依財政部94年2月23日台財稅字第09404509000號函(下稱「財政部94年函」,該函內容詳下述)及行政法院近年數則判決,原本可免計入委託人遺產的他益信託受益權,竟可能被認定為自益信託而課遺產稅,為此本文整理他益信託課稅及保留受益人異動權的實務見解,提醒成立他益信託應注意契約條款及依法納稅,不可不慎。

關鍵詞

自益信託他益信託實質課稅原則受益人異動權

刊名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期數

202508 (68期)

起訖頁

026-036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70692572025080068003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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