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中國大陸數據出境的稅務風險【月旦時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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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Tax Risk of Outbound Data Transfer in Mainland China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臺商在中國大陸從事數據平台之媒介行為,或在當地從事蒐集及開發數據資源和數據產品,屬於提供勞務服務,應依法繳交增值稅等各項稅金與費用;至於數據等無形資產的跨境銷售,目前尚無須繳交增值稅,然不排除在建立數據產權登記制度後,數據產權的交易行為應課徵數位稅。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24-032 | |
出版單位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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