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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603 (75期) 個人應如何正確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法規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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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篇名

個人應如何正確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法規解讀】

英文篇名

Declare of Individual Property Transaction Income Tax

作者

葉裕州

閱讀核心

個人出售房屋及土地,首須判斷此宗交易,對出賣人而言,究竟是適用舊制之財產交易所得稅,抑或是新制之房地合一稅。所稱之舊制,即是財產交易所得稅;所稱新制,就是房地合一稅。出售2015年12月31日以前以出價取得之房屋及土地,或繼承人出售於2016年1月1日以後繼承取得之房屋及土地,而其被繼承人係於2015年12月31日取得者,適用舊制之財產交易所得稅。

關鍵詞

財產交易所得稅財產交易所得歸屬年度核定標準核實認定

刊名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期數

202603 (75期)

起訖頁

079-083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70692572026030075009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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