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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208 (32期) 待判決確認遺產範圍案件之核課期間起算──以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553號行政判決為例【爭點解析】
中文篇名

待判決確認遺產範圍案件之核課期間起算──以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553號行政判決為例【爭點解析】

英文篇名

The Commencement Date of the Period for Assessment in an Estate Tax Case that Inheritances Need to be Confirmed: Comment on the Judgement of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 No. 553 Shang in 2020

作者

林榮華

閱讀核心

遺產稅案件如須以民事訴訟確定遺產範圍,實務上應依財政部函釋及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然如此是否妥適,請見本文之研析。

關鍵詞

時效不完成時效中斷核課期間租稅法律主義暫時性核課處分

刊名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期數

202208 (32期)

起訖頁

066-076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70692572022080032008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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