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首頁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306 (42期) 論土地稅法2年期間重購退稅要件之適用──以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85號判決為中心【學習式判解評析】
中文篇名

論土地稅法2年期間重購退稅要件之適用──以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85號判決為中心【學習式判解評析】

英文篇名

The Application of Tax Refund Articles in Land Tax Act for Land Reacquisition within Two Years: A Case Study of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 Judgement in 110, Case No. Shang 85

作者

李益甄郭芝明

閱讀核心

土地稅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第2項2年內重購退稅規定適用常見疑義,包括土地所有權人多筆購買及出售土地,如何申請退稅;及「2年內」重購退稅之期間起算及計算方式。對此,本文以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85號判決及其歷審判決為核心,為相關分析討論。

關鍵詞

土地稅法重購退稅租稅法律主義納稅者權利保護

刊名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期數

202306 (42期)

起訖頁

075-081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70692572023060042009  複製DOI  DOI查詢

QRCode

上一篇

論借名登記不動產之遺產稅核課期間──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553號判決評析【爭點解析】

下一篇

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暫緩移送執行制度釋疑【法規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