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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406 (54期) 論進口貨物歸屬稅則號別之裁罰認定標準──評最高行政法院111年度上字第182號判決【爭點解析】
中文篇名

論進口貨物歸屬稅則號別之裁罰認定標準──評最高行政法院111年度上字第182號判決【爭點解析】

英文篇名

Standards for Determining Penalties for Imported Goods' Tariff Numbers: Comment on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s Judgment No. 182 in 2022

作者

王萱雅

閱讀核心

進口貨物常涉及進口、貨物及營業稅等課徵,實務常見因貨物不同分類,在進口稅及貨物稅適用不同關稅稅率,徵納雙方看法不同,納稅人常受稅捐稽徵機關補稅並處以罰鍰。透過本號判決觀察實務對稅捐案件徵納雙方法律適用有不同看法時,應以何種標準認定並是否得直接作為裁罰基礎。

關鍵詞

故意涵攝過失

刊名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期數

202406 (54期)

起訖頁

060-066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70692572024060054006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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