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實驗室培養人工胚胎再度引起倫理戰火?

文章發表:2016/08/22

郭玟婷

壹、議題概要*

兩個分別來自英國及美國的研究團隊,突破胚胎7天後必須著床才能存活的研究障礙,成功將人工授精的胚胎「著床」於實驗室培養皿中,團隊得以觀察胚胎開始分化發育細胞的過程,雖然胚胎在培養皿中順利存活下來,但是研究團隊最後遵照實驗規定,將胚胎於第13天銷毀。

這個創舉已在頂尖期刊Nature和Nature Cell Biology發表,實驗室胚胎體外著床的成功,代表未來試管嬰兒植入技術的提升,可以分析著床失敗而致流產原因。由於胚胎著床同時快速分化神經細胞的階段被認為與許多先天缺陷疾病有關,因此許多科學家認為應重新討論人類胚胎研究的14天規則(14-days rule),是否有必要延長以利研究發展。

貳、討論與分析

當人類欣喜醫學科技發展的越來越快的同時,醫療倫理就免不了一再面臨挑戰。人類胚胎在著床後會開始一連串細胞分化器官發展動作,最早形成的便是中樞神經細胞及心臟,因此在實驗室進行的人類胚胎實驗規定不得超過14天。剛開始的時候,14天規定並沒有被質疑或要求延長培養時間,主要原因在於無法克服胚胎著床問題,體外胚胎甚至很難存活超過7天。

但是隨著科技不斷精進,在2010年時諾貝爾生理或醫學獎得主就曾公開呼籲應把14天延長為21天,他認為實驗室技術一定能突破體外胚胎存活天數,合理延長實驗規則才能有機會窺探胚胎如何細胞分化與神經系統發展。於是,延長胚胎研究天數,或者是究竟要延長幾天就變成不斷被爭議的問題。而今終於在2016年發表了體外胚胎存活13天的研究報告,成功將胚胎種植於培養皿上的消息振奮人心,因此胚胎研究天數限制議題又再度點燃戰火。

對於醫學倫理支持者而言,即使科技未來發展到能複製人類也不足為奇,但是生命不應該在實驗室被創造。胚胎在14天後開始心臟雛形,就不能僅僅稱為細胞,那是一個準備開始的新生人類,又怎麼能隨意用各種實驗方法研究、撕扯、殘缺這個還無法言語的小生命。

科技發展與倫理限制就是一場矛與盾的攻防戰,科技發展固然令人欣喜,但是卻一再踩在倫理限制的邊界上,然而倫理規範是種共識,可以因地、事、物更改變通,許多人類未能探索的領域也可能和倫理限制有關,究竟在兩者間該如何取捨,只能留待時間考驗。

參、延伸閱讀

  1. 林秀雄,死後人工生殖子女之法律地位——以日本最高法院平成十八年九月四日判決為例,月旦法學雜誌,251期,2016年4月,155-161頁。
  2. 許曉芬,法國生物倫理法制之規範型態——以「胚胎研究」與「胚胎幹細胞可專利性」為例,政大法學評論,143期,2015年12月,1-60頁。
  3. 全聯會國際事務工作小組,世界醫師會人類生殖組織非商業化決議,臺灣醫界雜誌,58卷9期,2015年9月,49頁。
  4. 葉名怡,法國法上的人工胚胎,華東政法大學學報,5期,2015年9月,35-49頁。
  5. 李蕊佚,英國法上的人體胚胎規制體系,華東政法大學學報,5期,2015年9月,70-77頁。

註釋

  • Patrick Monahan, Why This Lab-Grown Human Embryo Has Reignited an Old Ethical Debate, SEIENCE, 21/03/2016, http://www.sciencemag. org/news/2016/05/why-lab-grown-human-embryo-has-reignited-old-ethical-debate 返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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