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診斷出高齡患者罹患大腸癌-根據當時醫療水準判定無高度存活可能性故無罪

文章發表:2017/09/27

黃浥昕

平成12(ワ)2183 損害賠償請求事件

平成16年2月10日 神戸地方裁判所

判決摘要

患者A(死亡時85歲)於1990年12月因口渴、食慾減退等症狀接受B醫師診療,當次X光檢查發現盲腸有顆粒狀變化,但未進一步做内視鏡檢查。A於1993 年5月至1994年8月間持續就診,B醫師皆表示無異常。1994年11月A左肝發現肝細胞癌之腫瘤。12月1日實施腸部X光檢查,B醫師診斷為結腸下垂,未診斷出大腸癌。

隔年A轉院至另間大學醫院,於1995年2月被診斷出大腸癌,且該部位與1990年12月B醫師發現有病理變化之部位相同。後A雖接受結腸切除手術,但考慮到手術侵入性及其預後,並未切除肝腫瘤;A於同年9月死亡,死因為結腸癌伴隨的肝轉移。患者遺屬基於債務不履行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要求約3343萬日元之賠償金。

法院首先指出因A為高齡者及有闌尾炎病史,採取大腸內視鏡檢查有其難度,且可能造成A更大痛苦,否認有實施大腸內視鏡之檢查義務。雖認定B醫師從1990年12月初診~1994年8月間有違反追蹤病情義務、1994年12月1日後未診斷出大腸癌有違反注意義務 ,但考慮到當時抗癌劑的醫療水準,即使診斷出大腸癌,也不認為A有高度的存活可能性,否認該過失與患者死亡間存在因果關係(2004年神戶地方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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