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妊娠高血壓監測不當導致孕婦子癲症死亡(寰宇醫事裁判)

文章發表:2020/11/27

黃浥昕 編譯

壹、事實概要

一、事件概要

本案係因產婦A為監控妊娠高血壓(pregnancy inducedhypertension, PIH)症候群而入院,卻因併發HELLP症候群、子癲症導致A死亡,A之家屬產婦夫原告X1、產婦子原告X2、產婦父原告X3、產婦母原告X4認為被告醫院Y對產婦A PIH症狀監控不當、剖腹產實行時機過晚與產後處置不當之管理疏失,故對被告醫院Y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產婦A於1月5日懷孕30週又6日時被診斷為早發型PIH症候群,而入院接受監控;1月15日懷孕32週又2日實行剖腹產產出原告X2;1月17日產婦A因子癲症(Eclampsia)併發HELLP症候群,於2月13日死亡。

二、相關醫學名詞

在懷孕20週到分娩後的12週間,因懷孕引起之高血壓症狀可分為三類:

(一)PIH

只有血壓升高,並無合併蛋白尿、水腫,於生產後恢復正常。血壓值為收縮壓>140mmHg、舒張壓>90mmHg,或妊娠後期之血壓比早期收縮壓高30mmHg,或舒張壓升高15mmHg。又以發症時間在妊娠32週之前後區分為「早發型」與「遲發型」。早發型相較於遲發型,其產生併發症及導致重症化的頻率高,可能引發肝腎機能障礙、凝血異常、呼吸循環與中樞神經系統障礙等多重器官障礙致死。

PIH重症之判斷標準為:1.收縮壓160mmHg以上且舒張壓110mmHg以上;2.蛋白尿2g/日以上,在多次隨時尿檢查皆為連續3+(300mg/dl)以上。

(二)子癲前症

除高血壓外,同時伴有蛋白尿或水腫症狀。「HELLP症候群」係一種子癲前症(Preeclampsia)的併發症,其定義為溶血性、肝臟酵素升高、低血小板之綜合症候群,亦即PIH併發蛋白尿,同時牽涉到肝臟、腎臟與腦部的特別病症,嚴重時會導致孕婦死亡。HELLP和PIH的治療準則同樣都是終止懷孕,其早期診斷、早期治療之預後較佳。

HELLP症候群根據Sibai的診斷標準:1.溶血病的紅血球出現、LDH 600IU/l以上、膽紅素1.2mg/dl以上;2.肝酵素升高、AST(GOT)70IU/l以上、LDH 600IU/l以上;3.血小板減少10萬/μℓ以下。

「partial HELLP症候群」可說是轉移至HELLP症候群的前兆,必須嚴密監控,若未滿足以上三個標準,而有以下四項情形之一,即稱為「partial HELLP症候群」:1.GOT、LDH高於正常範圍;2.膽紅素、LDH高於正常範圍;3.血小板數在15萬/μℓ以下;4.血中AT III未滿80%。

(三)子癲症

係指子癲前症患者因不明原因發生痙攣,在產前、產程中或產後皆有發生可能。PIH合併子癲前症、子癲症或瀰漫性血管內凝血(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 DIC),是導致母親週產期死亡的主要原因,透過提早診斷治療、必要時終止懷孕,可避免子癲前症惡化為子癲症

三、判決經過

平成21(2009)年12月16日一審名古屋地方法院判決被告醫院Y應對原告產婦夫X1、產婦子X2各賠償41,034,557日圓,並對原告產婦父X3、產婦母X4各賠償110萬日圓......

全文刊登於月旦醫事法報告,第7期:專科護理制度的美麗與哀愁  訂閱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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