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倫理調解特色及運用(實務講座)

文章發表:2022/09/21

李詩應

壹、前言

醫學對人的需求是非常複雜多端的,從最基本的延命醫學需求到純粹以個人價值取向的醫學美容都是,其中所面臨的問題及考量點可能南轅北轍。在醫療上,有時會面臨病人本人意識障礙無法自主決定時,所牽涉的倫理道德難題讓家屬與醫療人員左右為難不容易作出決定的情形,這些都不意外,也並非不常見。通常在醫院裡,這些問題會有倫理委員會及倫理諮詢幫助解決這種難題,以卸下醫事人員的心理重擔。


世界各國包括臺灣、美國與英國,醫學倫理委員又稱為人體組織試驗委員會(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IRB),早已在絕大多數醫院運作成形。歐美各國通常期待倫理委員會解決病人照護上的倫理困境,盡量不要由法院來解決的發展趨勢。倫理委員會運作上有所謂的倫理諮詢(consultation,又稱照會),醫療上的倫理諮詢工作主要是針對病人進行醫療時發生的倫理議題進行諮詢,方式可以是小組或倫理諮詢專員通過諮商提供解說、分析、疏解與忠告等。


大部分醫院的醫學倫理委員會都已運作成熟且處理得當,但並非完全沒有不同的看法。Fiester在2007年的一篇文章中就提出對於困難抉擇的倫理問題情形想要由醫學倫理委員會作出建議或照會來處理是無法達成任務的,並提出主張:這種情形應該以調解取代照會或建議。此種與醫學倫理問題有關的調解即是Dubler與Liebman所提倡的生命倫理調解(bioethics mediation)或稱醫學倫理調解。以下就醫學倫理調解相關基礎、原理、特色及適合的場合加以探討。


貳、醫學倫理調解之基礎的探討

要了解醫學倫理調解須先介紹醫病關係,醫病關係有許多不同的描述與探討方法,本文以Dubertret所提的將醫病關係的進行分為四個階段作為後續探討的基礎,分別是:醫師問病人問題以取得其生病訊息、醫師為病人解釋所生之病情、醫師與病人進入治療上交涉的討論,以及醫師施以處方或諦約來結束。其中治療上的交涉討論,便是經常涉及溝通上的困難所在,而當交涉有困難時能夠介入協助的便是調解。


再者,在醫病溝通上,值得一提的是某美國外科醫師在其書上提出了六項重要醫療面談技巧:開放式問問題、傾聽、注視病人、不要對病人用單向對話(don’t talk at your patient)、詢問病人為何要找你看的原因、想清楚病人對他自己醫療問題的看法如何。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法學教授Bergman針對此,覺得特別需要注意的關鍵而提出來的是「不要對病人用單向對話」。因為這是專業上容易犯的關係妨礙溝通模式,不僅醫療是如此,法律專業也容易這樣,有些人稱之為「專業傲慢」,本文認為毋寧說是專業的盲點──以為專業只有專業技巧,不包括與病人的有效溝通。


因此,除了一般簡單原則所謂的要問開放式問題,而非封閉式問題外,醫師如果能夠有避免單向的對話模式這樣的概念,持續反思與練習,必能大幅改善醫病關係,建立良好醫病共享決策的平臺.....

 

全文刊登於月旦醫事法報告,第23期:回顧、改革與展望──迎接三代健保  訂閱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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