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轉變,皆是重生(醫學人文)

文章發表:2022/11/28

樊榮、萬曉君、趙克強

壹、 成敗一瞬間

一個週四的夜晚,一名身患糖尿病多年的男性患者被工友送至醫院急診。年紀並不算很大,只有48歲,但一側的下肢和足部已經無法觸及動脈搏動,並且肢體已經發黑、壞死。急診醫生立即請血管外科的醫師會診,這是非常典型的糖尿病血管病變導致閉塞性動脈硬化。影像學檢查顯示:患側肢體的皮下組織已經出現積氣了。種種跡象均指向一種非常兇險的疾病—氣性壞疽。如果不及時採取治療,將出現感染中毒性休克,危及生命,死亡率高達20%~50%。


患者的妻子很快就趕到了醫院,經過醫師對病情的說明講解,事不宜遲,患者及家屬簽字同意。於週五的淩晨,便進行了急診手術,為了保全生命,患側的肢體在膝上平面進行了截肢術。手術很順利,術後被送往了ICU。


這時候,醫生才真正有時間去詳細了解一下患者的家庭情況。原來,患者獨自一人在北京打工多年,妻子和孩子都在東北老家生活,一看就是那種非常淳樸的農民。從患者的糖尿病進展情況可以看出,患者在北京的收入並不高,日子過得很拮据。考慮到患方的經濟負擔,醫生在術後第二天病情稍平穩之後就將患者轉回了普通病房。畢竟,在ICU的日子,對於農民工而言,希望和金錢都像是黑洞一樣,看不見,摸不著。


守在丈夫身邊的妻子面色沉靜,心裡不知道是該開心,還是發愁。沒想到這些年來,夫妻相處時間最久的一次,居然會是病房。雖然丈夫失去了一條腿,但好在保住了性命。丈夫這麼一倒下,家庭原本微薄的收入一下子就變成了不知盡頭的巨額支出,如此沉重的負擔一下子壓在了妻子心頭。


可明天和意外,永遠不知道哪個先來。週一淩晨,在妻子餵水之後,丈夫突然間發生窒息。妻子立即呼叫值班醫護人員。然而儘管經過醫護人員的全力救治,丈夫的心肺功能恢復了,性命保住了,可卻再也沒有醒過來。患者被診斷為腦死亡,永遠失去了意識。患者再次轉入了ICU。無論是家屬還是醫師,心下都很清楚,這一次,是真的進入了無盡的黑洞……。


貳、第一個轉變

術後原本好好的患者,在病房中突發窒息。雖然搶救過來了,但是最終成為腦死亡。這樣的事情不論到哪裡,都會是一個重大醫療糾紛的隱患。倘若一直都在黑洞中便也罷了,人的期望值會降到很低。最怕的是,給了一點希望,卻如此決絕的拿走希望,重入黑暗。那簡直是人間酷刑,沒有哪個家屬能夠接受的了。


其實醫師更加接受不了。明明是成功的手術,卻突然因為這一個意外而前功盡棄。醫師剛剛建立的成就感被捶打得體無完膚,感到深深的挫敗。挫敗之餘,醫師也明確地感知到家屬態度的轉變,由最初的信任轉為了如今的質疑。這非常容易理解。任何人遇到這樣的事,都會想問個為什麼?其實醫師心裡也無法確定是為什麼。


這將是一個重大的醫療糾紛隱患。患者在北京去世,如果追究其責任來,但凡抓住一點不足,賠償額都不會是一個小的數字。而且家屬已經開始欠費了……很多醫師遇到這樣的事,第一本能反應是逃避,畢竟患方對其產生了質疑,信任的基石在坍塌。同時也會有一種本能的自我保護,想盡量避免正面的矛盾衝突。但這一次,醫師沒有選擇逃避,而是直面危機。因為他知道,此時家屬應該從他的口中知曉答案,他必須站出來,給家屬足夠的尊重、安慰以及陪伴。這一切,必須透過耐心反覆的溝通以及足夠的真誠實現。於是他頂著巨大的心理壓力保持著每天至少兩次與家屬溝通的頻率。


患者窒息後的第三天,醫師坦誠地與患者妻子進行告知,患者目前的腦死亡恐怕是難以逆轉了。所以擺在面前的有三條途徑。途徑一:繼續全力積極救治,期待出現奇蹟,但這種希望是極其渺茫的,並且經濟成本較高(約7,000~10,000元∕天);途徑二:落葉歸根,趁患者目前生命體徵尚穩定,將其轉回當地醫院;途徑三:雖然結局很遺憾無法逆轉,但實際上可以換一種方式讓患者繼續活下去,那就是器官捐獻。用自己殘留的軀體去拯救更多的人,讓自己的器官在別人的身體裡繼續運作,這也是生命的另一種延續。聽到這些話,患者妻子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和糾結。一邊是自己再也醒不過來的丈夫,一邊是沉重的醫療費用和家庭後續的重擔。感情和現實,在不斷拉扯搖擺。


該來的遲早會來。在患者窒息後的第四天,突然從東北老家來了十餘名家屬,男女老少蜂擁而至。這是醫療糾紛中最常見的情節。很明顯,這是家屬來討說法了。一個人的質疑和十餘人一起的質疑,其影響是不一樣的。一個帶頭人言辭激烈地來質問,當時發生了什麼?醫院怎麼看護的?之前的手術是不是有問題?搶救是不是及時?醫師仍然選擇正面應對,針對患方咄咄逼人的口吻,一次次、一遍遍地與家屬講解不同的可能病因與預後,並把重點再次放在三種途徑。經過長時間的反覆溝通,家屬的態度終於有所緩和。


這時,家屬提出了一個訴求,想再見患者一眼。如果是在平時,這是一個再合理不過的要求。但在當前的疫情防控政策之下,ICU的探視是被嚴格限制的。醫師考慮,十多名家屬從老家趕到北京,如果連最後一面都見不到,那對於家屬而言是絕對難以接受的,也必將激起更大的糾紛。經過與相關科室的溝通,最終在當晚21時之後,待所有家屬的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後,讓家屬輪流穿上隔離服進入ICU去見了患者最後一面。


患者窒息後第五天,患者妻子最終在器官捐獻同意書上簽字。一週後,患者捐獻了肝臟、雙腎以及兩個角膜。一個術後突發窒息導致腦死亡的重大醫療糾紛隱患,居然以患者捐獻器官為結束,這實在是一個巨大的轉變.....


全文刊登於月旦醫事法報告,第70期:裁判的賦格——醫療法過失責任的對偶與分歧  訂閱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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