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醫事法報告 202408 (94期)

202408 (94期)

202408 (94期) 企劃導讀

走出食安風暴

昔,民以食為天,今,除食取充饑之外,國人更講究食在健康、食之有味,然而臺灣社會外食比例逐年攀升,如何確保從農場到食材,食材到餐桌,每一環節的安全與衛生,遂成重要課題。不幸地,臺灣於2024年食安問題頻傳,先是豬肉片被檢驗出含有西布特羅,隨後又爆出蘇丹紅辣椒粉流竄全臺,此外又有寶林茶室等多起食物中毒事件,一時間人心惶惶,食品安全風暴再度引發社會關注。本期企劃即擬以近期重大食安事件進行析論,諸如驗出含有西布特羅後之預防性下架之發動原則、類似寶林茶室食品中毒事件於刑事訴追之疑難,以及消費者於食安民事訴訟所得主張之權利等,釐清其應對處理,使消費者在食安風暴下得以確保自身權益。

臺中市衛生局於2024年2月於豬肉產品驗出微量西布特羅事件,震驚全國。由於是從民眾習於食用的台糖梅花肉片中檢出,是否須全面預防性下架,考驗著主管機關之智慧。林昱梅老師於「論食品預防性下架之要件與程序—從西布特羅殘留事件談起」文中,從動物用禁藥之毒性談起,並介紹相關禁止使用動物用禁藥之法規,進而闡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下架的原理及相關規範,並就現行「食品衛生安全預防性下架原則」之要件與程序進行檢討。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奪走多條人命,更因為污染源遲遲難以確認,一度懷疑與米食相關,導致米香王國的臺灣人民,談米色變。吳景欽老師從刑事追訴之視角切入,於「無法確定病原的食物中毒案於刑事訴追之疑難」一文中,先從證據保全的障礙、中央與地方之分工模式、行政相驗與司法相驗的交錯、病原難以確認等因素,談造成食安事件死因究明之困難;次由食安法的刑罰特色與相關法規,說明刑事究責之困境,並提出可能之解決方式。

臺灣外食比例相當高,由於食物中毒事件,多有潛伏期,受害者常是於餐廳或飲食處所消費後,返家始發病,準此,消費者之身體健康權是否受到不潔食品侵害,未必容易證明;且即使證明受到侵害,對於實際損害數額亦難舉證。林玠鋒老師於「食品安全損害賠償事件中消費者之權利保護與損害額之舉證責任減輕」文中,詳析食安法第56條第1、2項之權利保護範圍、與第56條3項關於損害額認定規範之解釋與適用,藉以克服食安事件中之證明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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