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弓全切除減壓手術病變案
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醫字第17號
裁判日期

20170224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審別

一審

主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

A於2013年4月30日因椎弓切除症候群,黃韌帶增生狹窄造成神經壓迫,而接受B 醫師實施椎弓全切除減壓、鋼釘固定及植骨脊椎融合手術,採全身麻醉俯臥姿勢,當 日手術時間超時,A於同年5月13日出院,診斷證明書載有「症狀:左腳無力,感覺異 常」,出院後陸續至醫院回診,復於同年10、11月間前往他院診斷為「椎孔狹窄疾病神 經壓迫、椎間盤凸出術後並鄰近節病變」與「左腳深部腓神經及左膝腓總神經病變」等。原告主張手術不當及未盡告知說明義務。

訴訟結果

患者敗訴

涉訟醫院級別

區域醫院

涉訟醫師科別

腦神經外科

涉訟人數
  • 1*醫事人員
  • 1*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舉證責任

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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