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全文

  • 法規類別
  • 修正日期
    2015/12/30
  • 法規名稱
    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 第25條

    本辦法除第三條附表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數位整合服務
產品服務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