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人:杜怡靜 台北大學法律學系 教授
發表日期:2019/7/15(一)
講座名稱: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466號:定作人違反協力義務時之責任
由訴之三要素談如何撰寫書狀(一)-4_4-報告人:王聖惠副教授
勞動事件之審判程序,以舉證責任為中心-報告人:洪瑩容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