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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法學教室第230期(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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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內容 | |||||||||||||||||||
【電子版使用說明】 購買電子版的讀者,客服人員將會連繫您開通使用權限。 【法學教室】 •釋字第808號解釋的法治國一罪不二罰原則/許育典書籍影音文章 •拒絕交付不動產的出賣人──最高法院判例的商榷/陳榮傳書籍影音文章 •事實上、法律上僱用請求權,DOCHI?/林佳和書籍影音文章 【特別連載】 •行政法研究室:第四講 •經濟刑法:第五講 【法學論述】 •非都市土地用地更正編定與法律保留原則 【實務選編】 •公法類 •刑事法類 【大法庭選輯】 •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 •原住民保留地之借名登記與買賣契約、設定地上權及所有權移轉之效力 【時事直擊】 •禁止不動產估價師設立分事務所是否違憲?──釋字第809號解釋 •廠商繳納代金額度過高時,是否違憲?──釋字第810號解釋 •外送平台政策是否合法!?──淺談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 【讀後評量】 【編輯手札】 近期大法官會議解釋作出了第809與810號解釋。前者是針對不動產估價師,依不動產估價師法,被禁止設立分所是否違憲問題;後者則是就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規定中,政府採購之得標廠商應一律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計算來繳納代金,是否違憲議題。大法官會議分別作出不同結論,讀者可以參閱本期「實務選編」整理內容。 另本期「大法庭選輯」亦有兩則。首先是有關納稅義務人申請以實物抵繳遺產稅遭駁回,提起行政救濟中,卻又補繳遺產稅完畢。此時,行政法院得否僅以該事實為由,直接認定納稅義務人有以現金繳納遺產稅之能力,而為不利於納稅義務人之裁判;其次是有關原住民保留地之借名登記與買賣契約、設定地上權及所有權移轉效力之實務爭議。最後,本期「特別連載」分別是「經濟刑法」第五講,以及「行政法研究室」第四講。主題也都兼顧理論與實務,值得讀者繼續看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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