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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律評第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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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專題】 .電信頻譜管制之計算方式探討/方瑋晨書籍文章、廖國翔書籍文章 .有線廣播電視法黨政軍條款違憲爭議──簡評釋憲不受理決定/黃馬煜 【司律評台】 .從法治角度淺談從南西中山商圈周邊街區店家違規案/王珍玲書籍影音文章 .從臺灣高等法院111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第15號研討結果 【誰說法治】 .論司法聯盟鏈應如何解決數位證據驗真問題/葉奇鑫書籍影音文章、高慶仁文章 .少數股東召集股東臨時會決議公司重大事項之妥適性/武傑凱文章 【律師智匯】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定型化契約範本能否根本解決長照服務爭議? .初探銀行法第29條之1規定 .以員工認股權剖析臺灣新創公司資金短缺之實務問題/戴立安 .教師不服校園性別事件處理結果通知書函案/朱�ㄗ}文章 .被害人訴訟參與之辨析/黃科榕影音 編輯手札 通訊傳播法規作為這十幾年來新興的法律議題,因內容涉及高度專業性,相關法規及主管機關函釋多如牛毛,有關的法院(尤其是行政法院)判決內容不容易理解等,導致進入門檻較高。本月專題:「通訊傳播法的新挑戰」,邀請台北律師公會行政法委員會主任委員劉昌坪律師撰稿「論NCC對於節目內容裁罰之判斷餘地」;台北律師公會通訊傳播法委員會主任委員方瑋晨律師及廖國翔撰稿「電信頻譜管制之計算方式探討」;黃馬煜律師撰稿「有線廣播電視法黨政軍條款違憲爭議──簡評釋憲不受理決定」,文中所探討的法律議題,包含NCC對節目內容裁罰、電信頻譜管制及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等,均為我國通訊傳播法規的重要問題。相信必能帶給讀者一些啟發。 司律評台部分,本期刊出王珍玲教授撰稿從法治角度談先前在媒體熱議的北市南西中山商圈周邊街區店家違規案、張宏任法官撰稿談應有部分之公同共有人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之效力。【司律倫理系列】部分,法官學院張升星院長特別撰稿談法官上媒體談論自己承審個案行不行?另有誰說法治及律師智匯專欄中多位律師同道的精彩好文,都值得一讀,在此期待讀者讀後的回饋及指教。 副總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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