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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8/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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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推特封鎖他人違憲!
【相關法條】
憲法第11條
【關鍵字】
美國總統川普時常在推特(twitter)以自己的帳號發表言論,但這樣的行為也引來大批看不慣川普的民眾在底下留言,甚至嘲諷。川普對於批評他的留言者,往往毫不避諱的封鎖。但有推特用戶向法院起訴,認為川普的推特帳號屬於公共論壇,人民應該可以自由發言而受言論自由的保障,並且求川普解除封鎖並且不得再封鎖。法院判決結果認為川普的推特看似是私人帳號,但是他總統的身分使得私人帳號與一般大眾的推特不同,應屬於公共論壇。若是任意封鎖他人帳號,進而造成阻止公共討論的機會,會被認為是違法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關於言論自由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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