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發佈日期:2018/07/10 |
||
知名咖啡廳涉非法多層次傳銷
【相關法條】
銀行法第29條之1、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18條、29條
【爭點】
臺北市知名咖啡廳負責人,利用經營咖啡廳之虞,介紹民眾加入以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多層次傳銷團體,經檢調搜證,向法院聲押獲准。該謝姓負責人宣稱有賺錢之方式,並告知每人繳交1000元入會費,再拉其他人加入消費,即可獲得虛擬貨幣,累積點數還能升級鑽石或白金等VIP會員。惟後店家公告不再收受該虛擬貨幣,會員驚覺事有蹊翹,方知其投資血本無歸。全案以謝姓負責人違反銀行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方向,靜待法院審理。
【月旦知識庫】
【延伸學習】 more
【研討影音】 more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