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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8/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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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經濟間諜罪,聯邦檢察官起訴聯電
【相關法條】
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第13條之2、第13條之4
【關鍵字】
聯華電子(聯電)近日被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檢察官起訴,認為聯電有違反經濟間諜罪,引起軒然大波。在2016年時晉華與聯電合作開發DRAM制程技術,之後美光科技隨即在加州控告晉華與聯電,聲稱兩家公司透過挖角前美光員工,進而竊取智慧財產權;不久晉華與聯電也於中國提告美光侵害專利權。直至近日,美國財以經濟間諜罪名起訴晉華與聯電,阻止兩家產品銷售至美國。對此聯電則大喊無辜,認為聯電協為了協助晉華,早已新聘員工並簽約保證不會夾帶上家公司的資料文件,盡力做好防堵措施了。對於該起事件的責任,恐尚待法院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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