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加入會員  | 購物車 |  購書服務 |  會員專區 |  會員Q&A |  書店公告 |  教師資源 |    sitemap 

元照

高級檢索

新書閱讀

研討會新訊

 看更多2021年月旦釋讀
發佈日期:2021/06/16
我只希望法院給我一個事實真相

  刑事訴訟程序的當事人是檢察官與被告,被害人在以往的偵、審程序並未被高度重視,相信這也是司法信賴的重要環節之一。2020年1月刑事訴訟法修訂時,固然加強了偵查期間對被害人及其家屬的保護措施,也增訂了審理期間被害人參加訴訟的規定。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只是表面上踐行新法的程序,並無法讓被害人真正的參與訴訟而瞭解司法。   施慶堂檢察官透過本篇小品,呈現在案發開始的偵查期間,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心情最為焦慮、急躁,疑問也最多之現象,並藉以探討檢察機關適時提供適當資訊之必要,以免被害人因道聽途說的結果而被誤導並先入為主。




  法院進行了5個證人的交互詰問,詰問過程同時命被告、相關證人為現場模擬表演,花了整整一天時間審理一件過失致死案件,檢察官自認為本案的事實,已經透過今天的審理程序完全呈現了。可是,當最後審判長訊問告訴人有什麼意見時,告訴人說:「我兒子才20多歲,好端端的一個年青人就這樣沒有了,我能說什麼?只希望法官大人告訴我事實真相,我兒子是怎麼死的?」,檢察官頓時覺得很挫折,今天的審理真的還無法讓告訴人理解本案的事實真相嗎?

  被害人A男24歲,跟在一個經營汽車貸款業務的老闆B男身邊跑腿,由於B男交友廣闊,營業處所經常聚集很多朋友一起泡茶聊天。案發當天下午五點半左右,被告甲男打電話給B男,爭執貸款利息計算方法,雙方意見不合發生嚴重口角,B男很不耐煩的大聲咆哮:「就是這樣,嘸你要怎樣!」,甲男則回嗆稱:「真吔齁!那你給我等一下!」,就掛了電話!

  不到10分鐘時間,甲男就推開B男營業所大門,從腰際取出一把制式手槍,槍枝上膛槍口指向B男頭部,歩歩進逼B男身前並大聲斥喝:「你再給我鴨霸看看,恁爸看你要怎樣!」。當甲男接近B男眼前時,突然「碰」了一聲,手槍擊發一槍,子彈先射進站在B男右手邊A男的左腋,再由A男右下腹部穿出,最後穿進站在A男右側C男左膝蓋上緣,A男因槍傷失血過多,在送醫院後急救無效休克死亡,C男經手術取出子彈後並無大礙。

  活生生的兒子被槍打死,不在現場的告訴人當然會認為這是殺人事件。然而偵查檢察官調查結果,認定是槍枝走火,被告甲男沒有殺人的犯罪故意,以過失致死罪對甲男提起公訴,相信告訴人接到起訴書時,萬萬無法接受偵查檢察官以過失致死起訴的結果。(本文未完…)


延伸閱讀


相關圖書


【最新圖書介紹】


 看更多2021年月旦釋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