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加入會員  | 購物車 |  購書服務 |  會員專區 |  會員Q&A |  書店公告 |  教師資源 |    sitemap 

元照

高級檢索

新書閱讀

研討會新訊

 看更多2023年月旦釋讀
發佈日期:2023/01/13
◎本篇完整內容刊登於:裁判時報第127期(2023.1)

吳燦,法院依職權開啟第三人沒收程序
在這篇文章中,吳燦院長針對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08年度台上大字第3594號裁定進行評析。該裁定討論之法律問題為:檢察官未聲請沒收第三人財產,在法院認為有必要之情形,得否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12第3項前段規定,依職權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而開啟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並為第三人財產沒收之宣告?
該大法庭裁定指出法院得逕依職權開啟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不過,吳燦院長在這篇文章中,認為該裁定違反「控訴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值得檢討。

陳運財,第三人沒收特別程序與控訴原則──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大字第3594號刑事大法庭裁定
在這篇文章中,陳運財教授針對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08年度台上大字第3594號裁定進行評析,其反覆強調控訴原則的重要性,認為該裁定之見解並不可採納。陳運財教授指出:若法院認為有必要,應視訴訟進行之狀況,曉諭檢察官追加聲請或另行單獨聲請宣告沒收。


吳信華,「涉及地方自治事務」聲請釋憲的法理變遷
在這篇文章中,吳信華老師比較了釋字第527號解釋與111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從法理上對後者進行了批判,吳信華老師再一次指出:地方制度法(該法第30條第5項、第43條第5項、第75條第8項)之規定係為「自治監督」而設計,因之,聲請主體為「上級監督機關」;憲法訴訟法第7章之規定係為「地方自治保障」而設計,因之,聲請主體為「地方自治團體或其機關」。

劉姿汝,預售屋廣告與契約之爭議
在這篇文章中,劉姿汝老師針對「預售屋廣告與契約爭議」問題進行討論,此一問題,在現實生活中十分常見而重要,劉姿汝老師橫跨民法、消保法、公平法進行討論,針對廣告是否為契約內容一部分、建設公司未能提供廣告所宣稱之公共設施,購買者得否依照民事債務不履行規定求償,進行完整討論。

林玠鋒,過去代墊扶養費之請求與民法第1120條之適用關係
在這篇文章中,林玠鋒助理教授針對台灣高等法院108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第8號做出評析,認為在結論上代墊扶養費者,得對其他扶養義務人依照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其代墊之扶養費用。林老師在這篇文章中強調,民法第1120條關於經親屬會議定扶養方法之規範目的與適用範圍,並不及於扶養義務人間之不當得利法律關係。

鄭傑夫,共有人就他共有人已起訴請求分割之同一共有物,於訴訟進行中另行起訴請求裁判分割,前後兩訴是否為同一事件
鄭傑夫前審判長針對「共有人就他共有人已起訴請求分割之同一共有物,於訴訟進行中另行起訴請求裁判分割,前後兩訴是否為同一事件」此一問題詳加討論:其先討論我國對於分割共有物之學說:包括請求權說、形成權說、折衷說;復討論前後兩訴是否為同一事件,包括:同一事件說、非同一事件說,讀者得以透過本篇文章,掌握分割共有物之重要議題。

溫祖德,公務人員考績丁等免職與懲戒制度
111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對於公務人員考績法中丁等免職之規定,認為不牴觸憲法第18條與憲法第77條;張桐銳教授在這篇文章中,對此一判決進行評析,其先討論權力分立原則是否適宜作為切入點,並認為問題核心在於憲法上對於「懲戒」與「考績」之定位,值得一讀。

林泉苗、張君淑、張舒菲、楊舒涵、黃詩淳,侵害配偶權慰撫金之實證研究
在這篇文章中,以實證的方式檢驗釋字第791號解釋(通姦罪違憲)作成後,在審判實務上,對於侵害配偶權慰撫金之數額認定有無改變。該文章指出,釋字第791號解釋作成前後,民事法院法官仍然以「性交有無」作為慰撫金數額認定之主要參考因素。

◎本篇完整內容刊登於:裁判時報第127期(2023.1)


 看更多2023年月旦釋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