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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受解聘與經議決一定期間內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公立學校教師之權利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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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解聘與經議決一定期間內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公立學校教師之權利救濟途徑
文章發表: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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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教師法,公立學校教師,解聘,不得聘任為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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