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國內住院醫師工時亂象

文章發表:2019/11/13

郭玟婷

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已經不是新聞,但是為什麼醫師工時納入勞基法是如此困難而遙遠的事情?

衛生福利部早在106年公告「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規範住院醫師輪班制者每班不超過13小時,非輪班制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10小時為原則,每次勤務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小時,但期間應有短暫休息,總工時以每4週320小時為上限。108年9月1日開始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並擬定配套措施逐步推動。

由於醫療機構需要24小時都有醫師待命處理所有病患病況,一個主治醫師的養成是從醫學系畢業考上醫師執照,進醫院從住院醫師開始經歷層層關卡,考取專科醫師執照後才有機會變成主治醫師。今年9月開始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規範工時的同時也曝露台灣醫療產業需要更多基層醫師人力。但是在健保核刪申報醫療點數、民眾濫用健保資源、健保費用難以調升的狀態下,醫院經營者面臨的是無法開源,人力成本卻不斷上升的窘境。

況且,住院醫師階段是養成醫療經驗最重要的時候,當遇到外科困難手術、假日研習會議或住院醫師培訓必要條件時,因為勞基法限定工時而使得臨床人力調度緊迫。原本醫師工時納入勞基法保障的主要精神是為了避免醫師過勞,但是隨之而來的人力需求配套措施,臨床醫事教育訓練有可能被迫中斷或投機式閃避,以及外來醫師薪資是否可能因應人事成本上升而調整,這些才是恐怕才是需要深思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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