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正犯(113台上2264判決)

文章發表:2025/04/16

間接正犯(113台上2264判決)


【本期自最高法院於2024年7月月公告之裁判,精選共10則,並導讀其中5則。】

【本文試讀】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2642號刑事判決

【相關法條】
刑法第27條

【關鍵詞】

【導讀】
本判決表示中止犯,除應具備一般未遂犯要件外,必須行為人主觀上出於自願意思,客觀上因而中止實行犯罪(未了未遂之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既了未遂之中止),藉此區辨中止犯與障礙未遂。若著手犯罪後,因外界因素影響,依一般社會通念,可預期犯罪結果無法遂行,或依行為人認知,其當時可資運用或替代之實行手段,無法或難以達到犯罪結果,因而放棄犯罪實行,即非因己意而中止未遂。...(本文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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