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療與法律間的「斷食善終」(醫法新論)

文章發表:2025/05/21

施慧玲、杜貞儀

壹、前    言

依官方統計,臺灣將在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長壽」遂成為個人、家庭、社會、乃至國家必須面對的社會重大議題。伴隨「活得久」的最大挑戰便是「活得好」。一個人要能夠活得好,除了需要促進身心健康、社會融入、高齡友善、青銀共老的正向支持體系外,也不得不面對「如何好死」的現實需求。不論是衛生福利部高齡社會白皮書提出的「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或是國家發展委員會「我國邁向超高齡社會之挑戰與政策整備」所宣示的重大政策,都特別重視「高齡者」健康照護與長期照顧,在「善終自決權」的討論上,大多止於「預立醫療決定」或「安寧療護」。過去「尊嚴善終法草案」雖曾數度送至立法院一讀,皆因觸及「安樂死」疑慮而遭到否決。


免費搶先看→登入


月旦品評家

月旦品評家



數位整合服務
產品服務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