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人:王聖惠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 法官
發表日期:2013/8/15(四)
影片長度:01:19:00
講座名稱:從司法審判實務談醫病權益及訴訟處理
【簡介】
一、醫療糾紛橫跨民事法與刑事法領域,亦涉及普通法與特別法之競合,實屬我國學界近年來研究中最炙手可熱的議題之一。醫療糾紛中最重要的法律爭點乃醫療過失要件之斷,過失要件在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具有不同內涵,醫療法屬特殊法,醫療過失之要件是否可能具備外於民法或刑法之判斷標準,亦值深究。本文針對醫療過失的架構,從告知義務的實質內涵出發,亦論及醫療水準與醫療常規之具體化方向,對於建立醫療過失判斷標準的清晰架構實有明顯助益。
二、醫療人員之告知義務散見於醫療法第12條之1、第63條、優生保健法第11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6條等規定,各規範皆有不同要件,責任亦互異,欲掌握體系全貌實非易事,本書針對醫療行為各階段,詳實論述醫療法與相關法規對於醫療人員告知義務之要件與責任,例如同意書內容應包含之事項為何、醫師手術前應告知病患至何種程度、醫療責任中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間競合問題等,輔以實務見解統整,有助於讀者在最快時間內完整吸收體系內容,清楚綜覽其脈絡。
三、醫療過失的判斷上,若是對於醫療人員責任要求過高,將造成防禦性醫療,使得急難程度越高者越難受到相應之醫治,有違醫療倫理精神;若是過於輕縱,將造成原本專業知識已不平等之醫療人員與病患雙方此情形更為惡化,無法使得蒙受損害者獲得應有之賠償,違法者受到應有之制裁。本書從各種實際案例出發,兼及類型化分析,探討不同醫療行為中的醫療常規應當如何建立,另一方面配合訴訟程序的醫事鑑定上應如何落實公正、客觀與迅速的要求,皆有深入淺出的分析。
【講綱】
壹、醫病關係
一、何謂過失?
二、延誤醫治之行為,是否可推定為有過失?
貳、告知說明義務
一、醫療法上告知義務
二、醫師法上告知義務
三、其他相關法規之告知義務
四、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參、醫療糾紛案例分析
一、醫療糾紛知多少
二、臺灣醫療糾紛案件之特性
三、告知說明與同意書
四、違反告知義務與同意書之實務判決
肆、醫療疏失爭議是否適用消費者保護法?
伍、其他案例探討
一、臺灣高等法院94年度醫上字第7號民事判決
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730號刑事判決
三、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醫上字第18號民事判決
陸、醫療水準與醫療常規
一、關於「醫療水準」確定之民事判決
二、關於「醫療常規」確定之民事判決
柒、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