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搜尋結果:公告地價 搜尋結果 讀懂判決:會計 2026/02/06 同一宗土地公告地價與公告現值之區別及其法律問題 甲所有位於A市某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土地一筆(下稱系爭地),歷年來其地價稅皆未超過新臺幣(下同)1萬元,惟今年A市稅捐稽徵處卻以系爭地之「公告現值」作為課徵地價稅之基礎而使其地價稅額劇增,甲乃主張地價稅之課稅基礎應是土地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