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506 (66期)
李益甄︱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賴禹綸︱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本案探討繼承人出售被繼承人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屋所得不動產時,房地合一稅制中取得日與持有期間之認定問題。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該房屋具被繼承人原土地之延伸性,持有期間應合併計算其土地持有期間,適用較低稅率。此判決強調實質課稅原則與概括繼承法理,與財政部解釋一致,影響繼承及合建案件稅負計算基準。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412 (60期)
李益甄︱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郭芝明︱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本文探討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第1項第10款,規定私有土地無償供軍事機關使用可免徵地價稅。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4號判決為例,法院強調應根據土地之實質使用、收益情形判定地價稅免稅資格適用與否,對未來類似案件提供指引。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408 (56期)
李益甄︱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李友晟︱執業律師
納稅義務人贈與上市(櫃)股票予公益團體或是政府,得列報捐贈扣除額,惟就捐贈標的價值之認定,究應以何時點為據,涉及納稅義務人得扣除之金額多寡。又自然人之捐贈,贈與標的之價值以及所得稅法捐贈扣除額之認定標準並不一致,二者是否有調和之機制,有待討論。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407 (55期)
王萱雅︱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生技醫藥業者是國家近年來的重點發展產業之一,不論是在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或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時代,主管機關都需要就生技新藥公司、生技醫藥公司進行審定,並且新藥研發、受託開發新藥都是審定重要項目。本文透過司法實務案例,解析主管機關審定標準並且重新思考審定標準。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406 (54期)
王萱雅︱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進口貨物常涉及進口、貨物及營業稅等課徵,實務常見因貨物不同分類,在進口稅及貨物稅適用不同關稅稅率,徵納雙方看法不同,納稅人常受稅捐稽徵機關補稅並處以罰鍰。透過本號判決觀察實務對稅捐案件徵納雙方法律適用有不同看法時,應以何種標準認定並是否得直接作為裁罰基礎。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405 (53期)
李益甄︱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李函穎︱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按關稅法規定,展覽品進口時須繳納稅款保證金,於依限復運出口後方予以退還。惟此做法使進口業者資金積壓於海關,不利促進展覽活動,因此文獎條例增訂以書面保證取代保證金之制度,兼顧促進藝術發展及稅款保全。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403 (51期)
李益甄︱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李友晟︱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兼營業人原採用兼營計算辦法之比例扣抵法計算可扣抵稅額,如嗣後發現所計算之稅額並非最有利,得否允許納稅義務人更正為直接扣抵法、重新計算應納稅額,並申請退還溢繳稅款,乃為本文所欲探究之議題。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312 (48期)
李益甄︱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王鈺文︱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4項針對農地再行移轉之土增稅稅基計算,係屬納稅義務人之權利抑或稽徵機關職權適用之規範?本文將分析其適用性質。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311 (47期)
李益甄︱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楊宛萱︱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稅務訴訟之舉證責任分配,過往大多忽略納保法規定,認為租稅之免除、減輕等權利障礙要件事實及權利消滅要件事實應由納稅義務人負客觀舉證責任。對此,本文以相關判決為核心,為相關分析討論。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308 (44期)
李益甄︱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高于亭︱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房屋稅之稽徵為兼顧稽徵經濟,會由專責單位訂定抽象化標準,將稅基規格化、量化。本文以房屋稅為例,透過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374號判決,分析行政法院如何應用租稅公平原則,就通案式類型化評價方法之行政命令進行司法審查。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306 (42期)
李益甄︱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郭芝明︱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土地稅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第2項2年內重購退稅規定適用常見疑義,包括土地所有權人多筆購買及出售土地,如何申請退稅;及「2年內」重購退稅之期間起算及計算方式。對此,本文以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85號判決及其歷審判決為核心,為相關分析討論。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304 (40期)
李益甄︱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陳芃諭︱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納稅義務人依土地稅法§28-1得到稽徵機關核准免稅之租稅優惠後,發生同法§55-1應追補稅捐之事由,則關於該補徵稅捐之處分的核課期間起算點為何?本文分析兩則判決,說明實務上對核課期間起算點之不同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