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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9
對受查者及其環境、適用之財務報導架構及內部控制制度取得瞭解,係於查核中持續蒐集、更新及分析資訊之動態且反覆修正之過程。因此,當取得新資訊時,可能改變查核人員對前述瞭解之預期。  
2022/04/15
「顯著風險」與「僅執行證實程序無法因應之風險」,並非互斥,亦即查核人員基於專業判斷,可能將某一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判定同時構成「顯著風險」與「僅執行證實程序無法因應之風險」,亦可能判定僅該當其中一種。  
2022/04/08
查核人員設計及執行「風險評估程序」及相關作業所取得之資訊,並非基於蒐集個別項目是否存有重大不實表達,而係尋求支持所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水準之查核證據。  
2022/03/31
「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係指財務報表存有重大不實表達(誤述)之可能性,而該誤述可合理預期將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所做之經濟決策。  
2022/03/25
當執行風險評估程序同時取得可驗證及可反駁管理階層聲明之證據時,查核工作底稿可能包括查核人員如何評估該等證據,包括評估查核證據是否對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辨認及評估提供適當基礎所作之專業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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