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包租代管的課稅爭議【執業進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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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Tax Dispute about Rental Housing Subleasing and Rental Housing Management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因包租代管業者屬近年來新興發展的行業,其憑證開立、取得及稅務申報,均有不明確之處,其中最主要的課稅爭議問題,因包租及代管業的法律形式不同,而有不同的課稅方式,但也造成兩者租稅負擔及稅法上義務的差異,該差異是否有合理性,本文就此問題予以解析。 | |
延伸學習 |
財政部在2018年7月16日發布最新解釋令,核示「包租業者」對於憑證開立的規定,但對於「代管業」應如何開立憑證,以及「包租業者支付租金給原出租人」該如何取得憑證,並未有相對規定。關於包租業者該如何課稅,要參照各稅法之規定。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84-089 | |
出版單位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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