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科學工業園區永續環境治理之審計(下)【月旦時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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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Auditing on Sustainable Environment Governance of Science Parks (II)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審計機關為了解園區治理成效之良窳,經長期規劃查核結果,核有:1.園區管理局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內容詳簡不一,允宜研議共同性揭露原則;2.園區碳排放統計資訊未盡完整,無法據以評核減碳成效或研提治理策略;3.園區事業廢棄物具有可資源化潛力項目,仍待回收再利用,允宜妥擬配套措施;4.園區公共管線埋設風險管理功能有待強化,以維護公共安全;5.危害性化學物質運輸及管理作業未盡周妥;6.園區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尚未完成整治、環境品質監測及污泥管控作業未臻周延等情事,經建請研謀改善,已獲具體回應。 | |
延伸學習 |
審計機關為接軌國際環保審計發展潮流,依政府審計系統化流程,分就審計目標、資訊蒐集、選案、規劃、調查、報告、追蹤等流程,進行規劃及查核,並妥適運用各式管理工具,以全面了解科學工業園區永續環境治理情形。包括以風險圖像評估風險發生機率及影響程度,作為選案基準;以「規劃矩陣」設定個別抽查項目,篩選及剖析查核議題;以電腦輔助查核軟體進行資料勾稽篩選;並運用訪談、查詢、覆核、觀察、分析、比較、盤點等方法,確認審計證據之完整性、充分性、可靠性、攸關性及客觀性。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78-093 | |
出版單位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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