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關係人交易查核之審計品質缺失懲戒案例介紹【執業進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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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Punishment Case for the Lack of Audit Quality of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由懲戒實例特性分析,被懲戒案件之服務類型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為多數;而關係人之交易亦容易發生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會計師是否違反會計師法而應付懲戒、懲戒之範圍或輕重,核屬高度屬人性及專業性之評定,應認享有判斷餘地。本文藉由實務上懲戒案例,探討關係人交易查核之審計品質缺失之相關法令、公報規範及受懲戒之原因背景。 | |
延伸學習 |
實施一般查核程序時,會計師對未收到積極式函證之回函、未執行其他替代查核程序,或所採取之其他替代查核程序,未能提供函證所欲支持財務報表聲明之證據者可能構成懲戒之原因。其若被認定審計品質有缺失,等同幾乎難以改變最終受懲戒之結局。有關函證程序未符規定之懲戒案例,得進一步探討。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72-077 | |
出版單位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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