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股份有限公司減資法定程序【本月企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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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Capital Reduction Procedure of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股份有限公司為了經營需求或於經營權爭奪中常使用減資達成一定之目的,對公司而言,減資影響公司資金運用,對股東來說,減資直接影響到原有股東之股份數,故公司法及相關法規就股份有限公司減資程序有一定的規範,防止股東權益受損外,亦確保公司健全經營。然現行法規就股份有限公司減資僅須股東會普通決議通過為已足,實務上為避免上述減資後增資稀釋股份行為,以是否涉及修改章程為標準,於須修改章程之前提下,認為應於股東會特別決議。此見解雖解決一部分減資後增資之問題,但於分次發行、未修改章程之情形下,並未對股份有限公司減資有較嚴格之規定。故立委呼籲修法,規定減資案須股東會特別決議使得通過。 | |
延伸學習 |
國內發生過賺錢的上市公司在10年中減資數次,使股本大幅調降,卻又靠併購來擴張公司規模,並以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執行認股計畫等,以擴充特定對象的股權,圖利特定人士,侵害小股東的權益,是否構成刑法背信或圖利罪或者民法侵權行為,有待進一步研究。 | |
關鍵詞 | ||
刊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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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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