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5目非自願性因素交易之解析【法規解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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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Analysis of Involuntary Factor Transactions under Article 14-4, Paragraph 3, Subparagraph 1, Item 5 of the Income Tax Act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5目規定:「個人依前2項規定計算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按下列規定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一、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五)因財政部公告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之房屋、土地者,稅率為20%。」嗣財政部於2021年6月11日以台財稅字第11004575360號公告7種適用稅率20%之情形。本文將以公告之部分情形為素材,分析其妥適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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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65-072 | |
出版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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